央视曝光百倍暴利“虚拟币”骗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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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拟币,又被称为数字货币、电子货币,它是以网络为发行平台,以此为基础,以网络为媒介,所发行的一种不具有任何价值或实体支持的虚拟货币。也正因为如此,虚拟币的价格波动大,波动大,风险大,监管不力,所以有不少人以“虚拟币”、“区块链”等名义,进行非法融资。
2016年8月24日,央行和其他七个部门共同发布了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,指出比特币属于特殊的虚拟产品,不具备与普通货币同等的法定身份,无法也不应该成为普通货币。
虚拟货币的含义
虚拟货币是基于区块链技术,经过加密设计,用于虚拟资产的存储和流通。
“区块链”是一种新兴的计算机技术,包括分布式数据存储,点对点传输,共识机制,加密算法等,其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去中心化。而区块链技术则依赖于节点与网络的协作来实现信息的传输,并在网络中实现了数据的共享。当前,在区块链上有十亿多条的数据记录,而每一条区块链都是一个数据单元,每一单元中都有十亿多条的数据信息。
虚拟货币和比特币的差异
1.虚拟货币缺乏稳定的价值支持与实体支持,其价格具有很大的波动性;
2.比特币有多种交易平台,但虚拟货币却是一种特殊的货币,所以它的流动性和流通性都很低;
3.比特币的交易将按照分散的方式进行,并且不会被任何的个人和组织所操纵;
4.比特币能够实现对等的买卖,而虚拟货币则需要借助第三方的特殊付款平台进行买卖,且买卖模式有一定的局限性;
5.比特币是一种电子产品,它的所有权和控制权都是由投资人掌握的。而游戏中的虚拟货币,只不过是一个媒介而已。
中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
在国内,虚拟币在法律上也是一个空白,但是事实上,现在虚拟币已经得到了法律的保护,具体表现为:
危险警告
1、无相应经营资质的机构进行虚拟货币的发行和买卖,属于非法。有关单位不能为开展业务活动提供场地、设施和其它服务。
2、以出售虚拟货币为目标的商店和其他经营者,不能以出售虚拟货币为目标,作为其商品的代理商。
3、投资者买卖虚拟货币,应负法定义务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224条,“非法发行股票、公司、企业债券罪”,即在未经法律部门批准的情况下,擅自发行股票、公司、企业债券,数额巨大,后果严重,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”。对不特定对象,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,对其进行处罚。
有关个案
“QB云币案”在北京市三中院一审判决,以张健为主要犯罪嫌疑人,以区块链为宣传手段,骗取社会公众大量投资。这起案件的总金额超过9千万元,其中诈骗金额超过一亿两千万元。
“政法新媒体”,在2021年2月18号发布了一条消息:《警惕“云币网”诈骗新手法!》
深入分析了虚拟货币等相关概念,并提示了虚拟货币的投资风险。
从一开始,虚拟货币就是一场诈骗,而诈骗的方式只有一个。就是用高额利息来诱惑人们继续投资。
当你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时,要当机立断,立即打电话给警方。
我们并不否认投资者在投资虚拟货币时要有理智的判断,并向其灌输风险意识;但我们更不想让你们中招!